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安徽省六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市城区药品零售、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商品服务明码标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零售、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商品服务明码标价三起违法案件。
一、六安市金安区老百姓药房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2021年5月19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六安市金安区老百姓药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部分防疫物品(口罩,消毒液等)存在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明码标价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该局当场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2.处以500元罚款。
二、安徽悦丰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2021年5月19日,该局与金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安徽悦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冷库内发现冷冻去骨牛带盖臀肉两箱(原产国:阿根廷,净含量分别为:22.36kg、25.12kg,生产日期:2020年11月23日)。上述食品“四证一码”齐全,但企业现场无法提供进货查验材料,未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食品经营信息,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局当场作出以下决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六安市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2021年5月19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六安市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内有“阿卡波糖片”(批号:BJ55622,生产企业: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等5个品种24个批次,合计159盒药品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供货方资质,现场该局依法将上述药品予以扣押。当事人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且购进药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下一步该局将立案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