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三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据公告,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豆制品、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茶业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等17大类共231批次,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231批次,合格率为100%。
消费提示: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进行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要超过产品保质期。食用前,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合格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