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网站5月21日消息,日前,太谷县鑫煜源包装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11月03日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袋,涉及数量为20400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由于生产工艺把控不严,导致苯类溶剂残留,可能会迁移到食品中,消费者食用后可能对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刺激,危及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安全风险。对于召回范围内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太谷县鑫煜源包装有限公司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销毁召回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袋,消除安全隐患。
太谷县鑫煜源包装有限公司即日起将在报刊、经营场所等消费者可知晓的渠道发布召回公告,提示持有该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太谷县鑫煜源包装有限公司免费退货。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太谷县鑫煜源包装有限公司承担。消费者可通过太谷县鑫煜源包装有限公司客服电话(13546225701)询问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影响范围内或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消费者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anxi.gov.cn),关注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微信公众号(gh_626138d03997),或拨打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351-3535007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此外,消费者还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或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