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24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公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公告
广西博毅轩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分局调查的你公司冒用顾立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变更登记许可一事,现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分局拟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成立,设立时登记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为丁玉芹,监事为张敏华。2016年7月11日,经我分局核准,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柳。2016年9月6日,你公司委托宁杰向本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西博毅轩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顾立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于同年9月6日获得核准并换领《营业执照》。2020年10月28日,投诉人顾立智实名投诉你公司在上述变更登记材料上“顾立智”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或委托他人代为签字,你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递交的材料中“顾立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为200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与顾立智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11年2月17日至2031年2月17日)不一致。另,投诉人顾立智提供的《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已证明,你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中顾立智的签名字迹不是出自顾立智的笔迹。
又经我检查人员对你公司登记住所实地核查,发现你公司已不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调查期间,你公司、你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代理人宁杰、你公司股东丁玉芹、监事张敏华以及变更前法定代表人陆柳均没有按规定期限到本分局协助调查。
综上所述,你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冒用顾立智身份证信息、伪造顾立智签名骗取公司变更登记,侵犯了顾立智的合法权益。本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2016年9月6日对广西博毅轩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变更登记许可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
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宁俐、王源 联系电话:0771-3394109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