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合肥瑶海区广胜源汽配经营部经营侵权的汽车配件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肥瑶海区广胜源汽配经营部经营侵权的汽车配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稽处字〔2021〕25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广胜源汽配经营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40102600628300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广胜源汽配经营部经营侵权的汽车配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侵犯“BMW”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共计29个;2.罚款12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