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字〔2021〕21号 | 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标签未按规定标明应当标明的事项的食品油炸腐竹案 | 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 | 92450221MA5PLE2H3B | 黄艳 | 1.当事人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当事人未按规定对生产的成品采取出厂检验控制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3.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油炸腐竹标签未按规定标明应当标明的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1年6月3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0日 |
柳市监处字〔2021〕21号-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