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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标签未按规定标明应当标明的事项的食品油炸腐竹被处罚

2021-05-25 17:34:54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第14期)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字〔2021〕21号

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标签未按规定标明应当标明的事项的食品油炸腐竹案

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

92450221MA5PLE2H3B

黄艳

1.当事人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当事人未按规定对生产的成品采取出厂检验控制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3.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油炸腐竹标签未按规定标明应当标明的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1年6月3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0日



柳市监处字〔2021〕21号-柳州市柳江区美邦食品加工厂(公示版).pdf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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