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24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9号(总第3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据通告,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取方便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农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象山区桂林市安厦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鱼”,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农药残留问题
全州绿土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核查处置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象山、全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乌鱼 | / | / | 桂林市安厦南城百货有限公司 | 桂林市崇信路30号安厦世纪城安泰园6#、7#楼一、二层商场 | / | / | 2021-03-17 | 恩诺沙星║161μg/kg║≤100μg/kg | 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
2 | 豆角 | / | / | 全州绿土地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全大公路与桂黄公路交汇处汽车客运站西站副楼 | / | / | 2021-03-16 | 克百威║2.53mg/kg║≤0.02mg/kg | 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