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5月31日发布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2期,总第60期)。
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2期,总第60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252个抽样单位,319个药品生产企业的97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972批次产品符合规定,1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现予以公告。
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居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
2.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规定)
序号 | 药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 | 标示生产单位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报告书编号 | 备注 |
1 | 罗布麻叶 | 芜湖县民康大药房 | 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91001 | / |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鉴别】、【检查】水分、总灰分,【含量测定】 | WH2020-C0525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