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药品类)信息公开表,涉及芜湖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芜湖玮湖商贸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芜)市监械罚〔2021〕1-4号 | 芜湖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变更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及在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但未办理延续的情况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案
| 芜湖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黄太明 | 芜湖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5日 |
2 | (芜)市监械罚〔2021〕1-5号 | 芜湖玮湖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的行为案
| 芜湖玮湖商贸有限公司 | 胡云友 | 芜湖玮湖商贸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