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3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武汉绿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鄂药罚〔2021〕03号 | 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前胡案 | 武汉绿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刘朴 | 91420700316415958B | 武汉绿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前胡(批号:20190501),经孝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查】项总灰分不符合规定。武汉绿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申请复检,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检查】项总灰分不符合规定。 | 武汉绿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21年4月20日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