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3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鄂药罚〔2021〕01号 | 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 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郑代 | 9142070034341888X3 | 2020年11月1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记录批生产记录等7项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2020年11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2020年11月30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存在3项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整改不到位。 | 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1年4月7日 主动履行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