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粽子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总第298期)。
据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粽子食品共16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样品初检结论不合格,检出了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大福源购物中心销售的板栗粽,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标称生产企业山东东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对该批次产品提出异议,现异议正在依法处置中。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
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粽子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板栗粽 | 山东东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 | 广饶县广饶街道大福源购物中心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城市广场B区1-1号商铺 | / | 千佰鹤 | 2021/4/17 | 安赛蜜||0.042||g/kg||不得使用 | 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