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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 广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1-06-23 15:47: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部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广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案。

【案情分析】2021年3月12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的两种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118601.88元,没收违法商品、工具、设备一批。

2020年9月3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食品经营活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国家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设定许可。由于消费者对啤酒的消费频率高,市场销售进口啤酒的情况不少,按照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它是反映进口食品内在品质及相关信息的载体,对于指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欺骗、规范市场有着关键的作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要认真查看中文标签,若发现违法经营行为,要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 陈巧)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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