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部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欧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水产品经营活动、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花甲螺案。
【案情分析】2021年3月3日,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欧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水产品经营活动、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花甲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5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花甲螺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该花甲螺样品的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水产品经营活动及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花甲螺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氟苯尼考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兽用抗生素。主要应用于水产养殖的细菌性疾病,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且规定了不同动物种类的最大残留限量。花甲螺中检出超标的氟苯尼考,是生产经营者为了控制成本,提高螺体存活率达到利益最大化而不顾食品安全随意使用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花甲螺,对人体健康会有一定风险。(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 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