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No:GC21000000440330178),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津南区振龙蔬菜水果店(毛振龙)经营的豇豆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豇豆(检验报告编号:No:GC21000000440330178,购进日期:2021-3-24),不合格项目:倍硫磷、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对毛振龙销售豇豆的有关事宜进行执法检查;直接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现场核对了该经营地点营业执照并提取有关证据复印件。经核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豇豆5公斤,已销售完毕。
(三)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豇豆已销售完毕,因产品已流入消费者手中,未成功召回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