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市场类案件)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是否公开) |
1 | 皖怀市监罚字〔2021〕04010号 | 怀宁县石镜久久商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郑** | 92340822MA2UTQQU83 | 郑** |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如下: 1、没收扣押的3盒富硒康口服液;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上缴国库。 | 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财务室开具《缴款通知单》,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9 | 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