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7月6日,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的典型案例。
2021年,贵港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了一批关乎民生的违法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1:贵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案
2021年4月23日,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经查明,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在收取管理对象电费时,没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执行5%的电费优惠政策,共多收取电费32149.2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贵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向管理对象退还多收电费32149.23元,处罚款32150元。
案例2:平南县市场监管局移送XX酒类商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1年4月1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移送的相关规定,将XX酒类商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移送平南县公安局处理。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查明当事人在销售“金星纯生啤酒”的过程中有篡改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查获篡改生产日期的库存“金星纯生啤酒”111箱、已超过保质期的“金星纯生啤酒”1429箱,另查明其已销售篡改生产日期“金星纯生啤酒”300箱,伪劣“金星纯生啤酒”共计1840箱,货值金额163064元。依据《刑法》第一百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3:覃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XX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1年5月12日,覃塘区市场监管局对XX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覃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进行例行性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药柜内发现“丁丁宝儿脐贴小儿腹泻贴”“43°瑶丹求必应医用冷敷贴”等三种三批次均已超过有效期,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收扣押在案的“丁丁宝儿脐贴小儿腹泻贴”“43°瑶丹求必应医用冷敷贴”“可孚酒精消毒片”共三批次21盒(贴)过期医疗器械,处以人民币5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