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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高新区某副食百货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被罚款5万元

2021-07-06 17:45: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7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涉及聊城高新区某副食百货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聊城高新区某副食百货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聊城高新区某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韭菜10斤,货值金额29.9元,违法所得13.9元。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其对人体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农残产品抽检频次和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积极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来源: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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