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青岛查办非法添加“瘦肉精”案 对当事人予以顶格处罚

2021-07-08 16:18: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朱文达)为加强食品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执法检查,解决民生领域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日前,执法四大队查办了一起肉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案。该案是“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办的第一起肉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案。

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胶州市某肉食店销售的羊腿肉被检出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规定,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对当事人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肉类行为,执法人员依法给予顶格处罚,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等相关规定,根据行刑衔接的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严格落实“铁拳行动”工作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高站位认清形势,突出查办“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件查办重点”十三类重点案件,将“铁拳”行动抓出实效、抓出亮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执法水平和对外形象。

(责任编辑:郑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循着红色足印 感受精神传承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对儿童化妆品 ...

  • 江苏南通动车运用所检修人员战高温斗 ...

  • 牢食品安全防线 保障群众幸福生活— ...

  • V LIFE丨自驾郊外一日游 享受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