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详情见下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江苏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 | 91320205MA2260MC3J | 锡市监处字〔2021〕ZD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 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电动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罚款 | 罚款179460元 | 2021/07/12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