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涉及蓬莱博恩酒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举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博恩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当事人发布的广告易使消费者将其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