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涉及烟台市山丘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举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山丘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零七条条之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