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新港海关发布关于兴创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书(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兴创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91120103MA06H5HQXG | 范新剑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8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 | 2020年11月16日,2021年3月2日,当事人分两票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 海娜粉,共计28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均为1404901000(进口关税率:5 %,增值税率 :9%),总价39200美元,报关单号020220201000219898、020220211000038543。经查,实货均 为靛蓝粉,商品编号均应为3203001100(进口关税率:6.5 %,增值税率:13%),当事人申报 不实,漏缴税款15155.86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 2020年11月16日,2021年3月2日,当事人分两票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 海娜粉,共计28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均为1404901000(进口关税率:5 %,增值税率 :9%),总价39200美元,报关单号020220201000219898、020220211000038543。经查,实货均 为靛蓝粉,商品编号均应为3203001100(进口关税率:6.5 %,增值税率:13%),当事人申报 不实,漏缴税款15155.86元。 以上行为有020220211000038543、020220201000219898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当事人陈述、 查问笔录、查验记录、税款计核证明书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 1.5 | 2021/7/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 1110000000013331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