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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一款露酒总糖超标严重 早年生产的米酒因不合格被罚

2021-07-20 16:45: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一款露酒被查出不合格。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通报称,本次抽样的食品共128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74家,共检测食品指标6748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4批次。其中酒类3批次。

强将合力酒(露酒)总糖项目严重超标

标称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生产的强将合力酒(露酒)(型号规格等级:30%vol 500毫升/瓶,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日期:2021.01.15)总糖(以葡萄糖计)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为 8(标示值)×(1±10%) (g/L),检验结果为30.0(g/L),严重超标 。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据了解,总糖(total sugar)是指食糖中原有的糖和水解后能产生具有还原性糖的物质的总和,包括所有还原糖和酸水解后能生成还原糖的双糖、多糖等。《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露酒的总糖(以葡萄糖计)应在标示值±10.0%vol(g/L)的偏差范围内。总糖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曾因生产不合格特醇米酒被罚

本网注意到,该企业早年曾因生产不合格特醇米酒被处罚。

(江)食行罚[2016]22号显示,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2016年4月3日生产的“海帆”特醇米酒检出酒精度为28.2%vol,不符合标准要求。原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8元。

据企查查,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于2001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伟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白酒、黄酒、配制酒。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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