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擅自收集消费者信息、虚构原价 浙江温州7家培训机构被立案查处

2021-07-29 09:5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喂,家长您好,这里是××培训机构,请问孩子需不需要参加学习班?”暑假期间,不少家长都接到了类似的校外教育机构招生电话,到底是谁泄露了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针对此现象,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开展了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不少培训机构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其个人信息、机构之间共享消费者信息、虚构原价开展“促销”活动等违法行为。如某机构利用举办的活动,在消费者不知情、未明示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收集其个人信息;某机构为拓宽生源渠道,私下与其他机构联合,共享消费者个人信息;某机构为增加销售业绩,印制写有“原价4560元,现价3280元”的宣传单开展“促销”活动,但实际上从未按原价4560元进行过销售等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培训机构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的规定。培训机构虚构原价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

截至目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10余家培训机构,并对其中7家机构涉嫌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醒广大经营者及市民: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各经营者在收集、使用前应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收集、使用;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原价开展“促销”活动等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市民若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其他案件线索,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来源:温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郑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6家电梯企业响应倡议迅速行动为受灾 ...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辖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松山新区 ...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安阳乡枸杞种植基 ...

  • 贵南高铁全线第一长桥澄江双线特大桥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