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涉及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鼎峰商贸有限公司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案。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鼎峰商贸有限公司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案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烟台鼎峰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标注商标“牛栏山”的陈酿白酒3367瓶。上述白酒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属侵犯“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商品予以扣押。经查,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购进上述白酒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1年6月,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3367瓶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对商标实行核准注册,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食品对高知名度商标带来巨大伤害,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