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4日,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菏市监综特罚〔2021〕16-1号)。涉及菏泽和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方法和程序要求对事故塔式起重机进行检验检测,出具的检验结果严重失实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当事人)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菏市监综特罚〔2021〕16-1号 | 菏泽和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方法和程序要求对事故塔式起重机进行检验检测,出具的检验结果严重失实案 | 出具的检验结果严重失实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王董帅、田伯虎 | 待履行 | 2021年7月20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