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杭州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家用电器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其网店销售电饭煲,宣称用该产品煮的米饭为“低糖”“脱糖饭”“92.9%脱糖率(总糖)”“总糖含量下降92.9%”,但涉案商品煮的米饭,实际为葡萄糖降低和淀粉降低,实际总糖含量未下降92.9%,与事实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2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