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1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上海普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587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普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20005302557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凌云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3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