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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疫情防控力度!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快速查办一批案件

2021-08-13 11:26: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零售药店、民生价格、进口冷链食品、集贸市场四大重点,加强疫情防控监管力度,依据相关规定快速查办了一批案件,有效维护了疫情期间的市场秩序。

强化零售药店监管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通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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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至8月9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市4家药店存在店内人员未佩戴口罩上岗,顾客在店内购药全程未佩戴口罩,店内消毒记录登记不及时,部分应暂停销售的“四类药品”未进行有效遮挡、未切实履行下架举措,2家药店系统内仍有多个“四类药品”销售记录等问题。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6号通告》《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32号通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防疫知识宣传和思想教育,当事人承诺自行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营业。

未按规定储存消炎止咳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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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药店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人员信息登记表”及销售系统中均有处方药头孢丙烯片8月5日的销售记录,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该药品的处方,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给予警告。

执法人员还发现,当事人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店顾客无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登记。根据《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32号通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防疫知识宣传和思想教育,当事人承诺自行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营业。

强化民生价格监管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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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杨舍镇某药店检查时发现,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多种不同规格的口罩,但无标价信息。8月9日,在另一家超市内,执法人员也发现了同样的违规情况。

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强化冷链食品监管

未按规定查验进口冷饮合格证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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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杨舍镇某冷饮批发部有俄罗斯进口的绿香村冰砖冰淇淋在售。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冰淇淋的进货票据以及消杀证明等“四证报告”。

当事人未查验进口冰淇淋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批冰淇淋进行无害化处理。

按规定查验进口牛排合格证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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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杨舍镇某餐厅无法提供该店澳洲进口菲力牛排的进货票据以及消杀证明等“四证报告”。

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进口牛排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强化重点场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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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督促农贸市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某市场未落实消费者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查验工作、市场内部分经营户未佩戴口罩等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某市场南面经营户经营场所与市场相通,无法全面落实消费者进门查验工作,依法责令南面经营户关闭通道,仅保留西大门进出市场。(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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