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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李佳琦关联公司被罚30万元

2021-08-14 21:51:52 中国质量报微信公众号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开信息,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一项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称,该公司旗下主播通过淘宝直播对产品“初普 stop vx 美容仪”的推广介绍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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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主播@李佳琦Austin的微博认证显示,李佳琦为“美ONE”(即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伙人。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指出,经查,当事人是一家从事网络直播业务的新型电商公司,主要通过淘宝直播平台特定账号开展产品直播推广业务。受品牌方中国总代理南京美洲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于2020年11月10日安排公司旗下主播通过淘宝直播平台推广家用电器产品“初普 stop vx 美容仪”。

在直播过程中,该主播使用“全脸激活胶原蛋白、提拉紧致、提拉淡纹,效果巨明显……坚持用了一个月,就相当于打了一次热玛吉,效果真的很可怕很神奇”等用语对上述产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初普 stop vx 美容仪”与“热玛吉”两者从定价、产品使用性能、功能、持续效果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当事人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将两者进行对比,容易引发受众不恰当的联想,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8月13日晚,@美ONE就被处罚一事发布声明: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向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美腕对此高度重视,真诚接受,对告知书所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公司规章,堵住管理漏洞,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事件回顾及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1、2020年“双11”期间,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美腕旗下主播在直播间介绍某款产品的过程中,把家用产品与医用产品进行了效果上的不当对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2、此事系美腕旗下主播在直播间介绍产品时产生失误,反映出美腕在管理上存在漏洞,为此美腕深表歉意。

3、发生上述事件后,美腕进一步加强了直播间的管理,完善了实时监播制度,同时组织各部门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邀请监管部门及专业机构上门指导,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以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美腕一向重视消费者权益,严格选品,真实导购。对于此次处罚,美腕将引以为戒,并再次致以诚挚的歉意,积极配合监管,进一步加强管理,也真诚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美腕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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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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