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1年第9号)。通告称,经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情况如下:
经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鑫仁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眼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攀枝花鑫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茯苓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1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 20mg | 20201107 | 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太极德福加盟药店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 不合格 | [检查](溶出度) | 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龙眼肉 | 四川鑫仁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药饮片 | 200301 | 古蔺永乐永诚中医康复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合格 | [检查](水分) |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
3 | 伏苓皮 | 攀枝花鑫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 | 180201 | 攀枝花金利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合格 | [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 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