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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2021-08-18 17:01: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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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7日,海南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据通告,近期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共3类产品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粮食加工品1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39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万宁和乐江记米粉加工店销售的河粉(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1-05-18),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小作坊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本次检验项目.docx

粮食加工品评价性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SC21460000601900085

1

/

/

万宁和乐江记米粉加工店

万宁市和乐镇泗水村委会泗水仔村45号

河粉

散装

/

2020/05/18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0.820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2

2021.08.17

海南/(评价性抽检)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粮食加工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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