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7月20日疫情突发以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原则,及时查处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该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疫违法案件166件,罚没款541.47万元。现公布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执法大队查处某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2021年8月9日,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有中国奥委会标志的半成品“奥运口罩”,在中转库中有中国奥委会标志的成品“奥运口罩”6000余只、有中国奥委会标志的水刺无纺布两大卷。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授权证书,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临港分局查处某食品生产企业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亚马逊鳓鱼案
2021年7月22日,临港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冷冻仓库内有进口冻亚马逊鳓鱼共13箱,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及政府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临港分局查处某大型餐饮单位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牛小排案
2021年7月30日,临港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大型餐饮单位的冷冻仓库有5箱“冷冻去骨牛小排,精选”产品,共124.66Kg,货值金额35000余元。当事人提供了相关的进货票据、产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但未能提供政府集中监管仓的出库证明和消杀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澄南分局查处某超市未取得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网络经营医用口罩案
2021年8月17日,澄南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某食品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未经网络销售备案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顾山分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1年7月22日,顾山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120包成品“清水牛腱”,其包装袋左下角有两个标识,一个标识上有“ISO 9001:2008”字样,一个标识上有“清真”字样,在当事人办公室内发现200个未使用的“清水牛腱”包装袋,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包装袋设计公司及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祝塘分局查处某纺织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2021年8月5日,祝塘分局执法人员对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中国奥运五环口罩”,现场发现包装好的“中国奥运五环口罩”共164包,每包10片,未包装的56片,共计成品“中国奥运五环口罩”1696片,上述口罩的右上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奥运五环图案。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授权证书,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