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淄川明圣医院等12家单位行政处罚案

2021-09-14 16:55: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31608286(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3日,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淄川明圣医院、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淄博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行政处罚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处罚事由执法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救济渠道备注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7号淄川明圣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川明圣医院52370302MJE160770C
李琦罚款25000元2021/06/29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6号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91370303MA3C049T9T
何伟亮罚款25000元2021/06/25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3号淄博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博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91370303MA3C5G4MXL
王兆伟罚款25000元2021/06/29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8号淄博市骨科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博市骨科医院12370300495185616J
蓸修亮罚款25000元2021/07/0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4号山东鸿巢医养有限公司淄博鸿巢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山东鸿巢医养有限公司淄博鸿巢医院91370321MA3Q5CQ526
何晓晨罚款25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3号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123703064932063481
李传贵罚款25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1号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12370303493224990Q
张钦强罚款25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2号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12370303493224714X
张方祥罚款25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6号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淄博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淄博医院12370300MB2817516R
翟振龙罚款25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4号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五里桥店发布虚假广告案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五里桥店91370303669328307F
丁红杰罚款20000元2021/07/07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9号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91370303558917205G
张超罚款4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10号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对其服务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对其服务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进行处罚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91370303558917205G
张超罚款50000元2021/07/1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自制香酥鸡试试这做法,外皮酥脆鲜嫩 ...

  • 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月饼专项检 ...

  • 画中有话: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 ...

  • 非同寻“场” | 广东虎门大市场的 ...

  • 聚焦好货核心策略 唯品会为国潮崛起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