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3日,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淄川明圣医院、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淄博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行政处罚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7号 | 淄川明圣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川明圣医院 | 52370302MJE160770C | 李琦 | 罚款25000元 | 2021/06/29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6号 | 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C049T9T | 何伟亮 | 罚款25000元 | 2021/06/25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3号 | 淄博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C5G4MXL | 王兆伟 | 罚款25000元 | 2021/06/29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8号 | 淄博市骨科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市骨科医院 | 12370300495185616J | 蓸修亮 | 罚款25000元 | 2021/07/0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4号 | 山东鸿巢医养有限公司淄博鸿巢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山东鸿巢医养有限公司淄博鸿巢医院 | 91370321MA3Q5CQ526 | 何晓晨 | 罚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3号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 | 123703064932063481 | 李传贵 | 罚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1号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 | 12370303493224990Q | 张钦强 | 罚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2号 |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 | 12370303493224714X | 张方祥 | 罚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16号 | 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淄博医院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淄博医院 | 12370300MB2817516R | 翟振龙 | 罚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4号 |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五里桥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发布虚假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 |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五里桥店 | 91370303669328307F | 丁红杰 | 罚款20000元 | 2021/07/07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9号 | 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 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91370303558917205G | 张超 | 罚款4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支处字〔2021〕100010号 | 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对其服务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 对其服务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进行处罚 | 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91370303558917205G | 张超 | 罚款50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