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公布的《福建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通告(第2期)》显示,抽样自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廖楠楠乳制品商行,标示广东倩芬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代理)(以下简称“倩芬化妆品公司”)的皇家婴童婴儿幼嫩水肌霜(标示批号:HJ-170829B)被检出“激素--地塞米松”项目不合格。
倩芬化妆品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皇家婴童”品牌宣称由瑞士皇家药业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授权出品,由瑞士皇家药业特别提供原料精炼萃取技术及天然配方支持。
据悉,地塞米松属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其具有抗炎作用,短时间使用非法添加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使皮肤出现光滑、白嫩的假象,但长期使用会引起满月脸、水牛背、多毛、角质层变薄等,诱发皮炎、皮肤敏感、色素沉着等不良反应。
福建省药监局表示,对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相关单位,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查处。
事实上,倩芬化妆品公司并非首次曝出不合格产品。
2021年1月5日,广东省汕头市市场监管局通告的2020年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情况显示,抽样自广东倩芬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的免洗消毒凝露(凝胶)(标准编号:Q/GDQF 17-2020)被查出问题。
2018年3月22日,原江苏省质监局发布的家用清洁类产品抽检结果显示,苏果超市仪征工农南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东倩芬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婴童洗衣液(规格型号:3Kg/瓶 洗衣液普通型)被检出总活性物含量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总活性物和总有效物含量的高低是衡量洗涤产品使用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说来,总活性物或总有效物含量高的洗涤剂质量相对较好,总活性物或总有效物含量越低,去污效果就越差,洗涤性能越差。若使用总活性物或总有效物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将影响洗涤效果。总活性物或总有效物不合格可能由以下几点造成:一是生产企业忽视了对原料的质量把关;二是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有意使用质次价低的原材料或减少原材料的投入量;三是一些家庭作坊式的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生产配方不合理或缺乏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倩芬化妆品公司此前还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被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倩芬化妆品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于2016年6月23日被汕头市潮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罚款5.89万元;该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于2015年8月25日和1月22日两度被原汕头市潮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罚款总计2万元。此外,该公司还有2次被执行人记录(立案日期均为:2012年2月9日;执行法院均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总金额为5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