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9月27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晟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慕商贸公司”)又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违法类型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处罚结果:罚款16.1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57万元;处罚机构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悉,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凉皮鞋质量监督抽检中,抽检晟慕商贸公司经销的标注为maje(规格型号为MFACH00278/230mm)的女凉鞋产品。经检测机构检验,其中勾心不符合国家标准。晟慕商贸公司销售的上述产品分别于2020年3月14日及3月28日进口,共计151双。该批次女凉鞋货值金额为215314.65元。其违法所得为15569.11元。晟慕商贸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勾心安装在鞋外底与外中底之间的腰窝部位,起着“大梁”的作用,支撑并保持鞋的整体形状。勾心不合格,鞋子容易变形,穿着不稳定,严重时甚至崴脚、摔倒。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晟慕商贸公司还有3次行政处罚记录,均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有关,罚没款总计超101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晟慕商贸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经营箱包、皮革制品、服装、服饰(含成人与儿童)、内衣、泳衣、鞋履、钟表等,其是SMCP Asia Limited 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晟慕商贸公司对外投资7家公司,有111家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