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大米标示“阴阳价” 厦门集美一超市被立案查处

2021-09-27 18:1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标签标低价,结算却高出不少。在疫情防控期间,集美一家超市因采用“低标高结”的违法行为蒙骗消费者而受到集美市场监管局的立案查处。

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反映“其在某超市购买大米,购买时价格标上显示的价格为人民币2.38元每斤,到实际付款时却变成人民币2.6元每斤”。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该投诉时,觉察到该超市可能存在“低标高结”的违法行为,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了细致的核查。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该超市的商品标签及销售记录,结果发现该超市在做中秋促销活动时的标价为人民币2.38元每斤,但在销售记录中却有多笔记录显示结算价格为2.6元每斤和2.385元每斤。该行为涉嫌构成了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image.png

所谓“低标高结”,往往是商品标签上一个价格,结账时却是另一个价,真实售价比结标价高。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防疫物资和民生产品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程序快办快结相关投诉举报,并立案查处多起价格违法案件。

执法人员提醒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消费环境。同时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商品价格标签和促销广告,留心比较商品价格、促销价格和结账价格,如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时,应收集好标示的价格、保存好收银小票等证据并及时向12315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黄陈敏 蔡良军)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最后的香格里拉 绝美木里此生必去的 ...

  • 中国质量奖获奖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师生参与 ...

  • 钻机产业成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的 ...

  • 浙江省温岭市工量刃具协会将“温西工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