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8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1 | 庆市监处罚〔2021〕187号 | 安庆供水集团公司振风塔宾馆 | 913408007117966074 | 汪茂斌 |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2 | 庆市监处罚〔2021〕221号 | 安庆市宜秀区文城餐饮店 | 92340811MA2W1R826J | 张仕呈 |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3 | 庆市监处罚〔2021〕228号 | 安庆市迎江区江边小徽娘餐饮店 | 92340802MA2UXD9782 | 肖本蓉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