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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椰子水“无糖”!上海玖乐实业有限公司再度收罚单

2021-10-09 14:26: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上海玖乐实业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据悉,2021年6月17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上海玖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乐实业公司”)在淘宝网“乐喜屋进口食品馆”网店销售的咖啡粉宣传无糖,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同日,又收到举报,反映玖乐实业公司在该网店销售的“椰子水”宣传无糖,涉嫌虚假宣传。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0871号】 显示,经查,淘宝网“乐喜屋进口食品馆”网店为玖乐实业公司设立。2021年6月玖乐实业公司在该网店发布“泰国进口cocomax 椰子水无糖椰子水泰式正宗椰子果汁350ml”的商品广告页面,其中“宝贝详情”栏目中“是否含糖:无糖”。玖乐实业公司提供的“泰国进口cocomax 椰子水”的营养成分表中显示碳水化合物每100克含58克,膳食纤维每100克含4.8克。2021年7月12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产品总糖100克(含)3.6克。依据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碳水化合物(糖)≤0.5 克/100克(固体)或100毫升(液体),才能称为无或不含糖,玖乐实业公司上述宣传与事实不符。另查,玖乐实业公司在该店铺销售咖啡粉,2021年7月12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悠诗诗滴滤式职人咖啡粉(深厚浓郁),总糖未检出,为无或不含糖。

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玖乐实业公司罚款8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玖乐实业公司今年还有两次因虚假宣传被处罚的记录。

天眼查数据显示,玖乐实业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于2021年7月29日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2万元。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玖乐实业公司于2021年3月9日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违法事实: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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