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重庆市药监局公开2起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1年第23期)

2021-10-09 15:11: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8日,重庆市药监局网站公开2起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1年第23期),涉及重庆三立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中药饮片案、重庆星致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 件 名 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和 依 据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备注

 1

渝药监药处罚〔2021〕20号

重庆三立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中药饮片案

重庆三立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91500222MA5U3EYM4U

姚代泉

重庆三立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在生产中药饮片过程中,存在以工艺回顾性验证代替产品工艺验证、未经过评估直接引用原药材含量测定数据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的种类:警告

处罚的依据:《中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渝药监械处罚〔2021〕15号

重庆星致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重庆星薏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原重庆星致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91500112MA60F93Q6G

宋泽萍

原重庆星致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8日后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光子冷凝胶”(生产企业:湖北康达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备案号:鄂汉械备20140068号;生产日期:2017年11月08日;有效期:三年;规格:250g/瓶)。

处罚的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共建高品 ...

  • 安徽黄山:云海与佛光共同勾勒出精美 ...

  • 茶香水满

  • 硬核国庆旅行攻略全曝光 畅游水乡周 ...

  • 湖北省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