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上海的胡女士向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今年7月其预订了安吉某民宿,支付了全部房费3200元。因疫情原因,其与家人无法如期入住,遂与民宿主商量退房事宜,因前期订房时未约定退房条款,民宿主不愿退房,只愿意延期,胡女士无法接受。
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电话调解。经调解,民宿主同意退款,但只能先退款2200元。最后双方协商后,先退款2200元,剩余1000元1个月内退还。
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提示,今年以来,全国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稳定,但局部疫情偶有暴发,为减少订房纠纷,游客们在预订房间时,需约定好退房条款,特别是因疫情、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入住情况,以免后续遇到突发状况产生消费纠纷。(来源:安吉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