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3期)。该局组织抽检的食用油、餐饮食品7类食品68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包括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
老姜中噻虫嗪超标14倍 初检复检均不合格
公告显示,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果为4.3mg/kg,标准值则为 ≤0.3mg/kg。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36号京丰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大厅7排18号。
据了解,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能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稻飞虱等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根茎类蔬菜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被罚5万元
本网查询发现,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今年8月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处罚。
京丰市监罚字﹝2021﹞709号显示,该公司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15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
据悉,2021年5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老姜(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5-12)进行监督抽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CAIQFSC21000449003),检验项目“噻虫嗪”的实测值为4.3mg/kg,标准指标:≤0.3m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4日送达至当事人处,当事人有异议,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出具检验报告(编号:CMRCSYSb12021FJ4),实测值为4.49mg/kg,检验结论仍然为不合格。
经查,2021年5月12日当事人以13元/公斤的价格从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市场三轮车散户处购进老姜(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5-12)22.5kg,以14元/公斤的价格对外销售完毕,包括销售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3公斤用于检验,共取得销售收入315元。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为315元,获违法所得315元。当事人销售上述老姜时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设备。另查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留存进货票据,未记录进货台账。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广喜。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