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1年“你点我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8期)

2021-10-12 14:28: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34005571(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1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你点我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8期)。据通告,近期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你点我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抽检信息如下:

本次抽检共9大类10个品种食品60批次,其中餐饮食品12批次(油条6批次,小龙虾6批次),蛋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罐头6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问题食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餐饮食品.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蛋制品.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方便食品.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罐头.xls

附件5.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xls

附件6.食品抽检合格-蔬菜制品.xls

附件7.食品抽检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xls

附件8.食品抽检合格-速冻食品.xls

附件9.食品抽检合格-特殊膳食食品.xls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