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第144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建筑用钢筋等10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47号)等要求,鉴于玉林市福绵区维阳塑料厂在告知承诺全覆盖例行检查中被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我局决定撤销该企业已取得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附件: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单元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玉林市福绵区维阳塑料厂 | 桂XK16-204-09025 |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 容器(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瓶盖,接触食品层材质:聚乙烯树脂);工序:注塑成型 | 2021-8-6 | 202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