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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4期 总第62期)

2021-10-15 21:55: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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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5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4期,总第62期)。

据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安徽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303个抽样单位,380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169批次产品,检验结果1167批次产品符合规定,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居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符合规定).xls

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规定)

序号药品名称被抽样单位标示生产单位生产批号药品规格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项目报告书编号备注
1酚磺乙胺注射液南京医药安庆有限公司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200414022ml:0.5g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11-2019不符合规定【检查】PH值AQ2020-C0388
2酚磺乙胺注射液安庆现代妇产医院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200414012ml:0.5g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11-2019不符合规定【检查】PH值AQ2020-C0479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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