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

2021-10-22 10:04: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6号)。通告称,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发布“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三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80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买买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上新街178-1号易朝权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南岸区郑权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奉节县中成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梁平区福禄镇陈斌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六)垫江县纯粮醇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