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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9月份食品案件

2021-10-22 17:58: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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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9月份食品案件,涉及新吴区安鑫客食品店、新吴区青春感性餐饮店、新吴区域灿土菜馆等。

序号

案件来源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办
  部门

违法性质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案件货值(万元)

罚没金额(元)

强制措施

吊销

通报线索

移送

备注

是否案件录入

总额(万元)

没收(万元)

罚款(万元)

罚没物资

1

监督检查

锡新市监处字【2021】03第091号

新吴区安鑫客食品店

安蕊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长江北路180-42

江溪分局

销售未进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

2021.8.23

2021.9.8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罚款1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0.52767

0.1


0.1






食品

2

监督检查

锡新市监处字【2021】03第092号

新吴区青春感性餐饮店

徐青

新吴区江溪路富力星光里S2号楼首层50-8、50-9

江溪分局

销售未进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

2021.8.23

2021.9.8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罚款1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2.227

0.1


0.1






食品

3

监督检查

锡新市监处字【2021】03第077号

新吴区域灿土菜馆

王域灿

江溪街道新芳路19号

江溪分局

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

2021.8.5

2021.9.10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

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0.0015

0.3


0.3






食品

4

监督检查

锡新市监处罚【2021】05第43号

新吴区鸿山步升日用品店

汤步星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大坊桥新街50号

鸿山分局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饮品

2021.8.21

2021.9.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没收过期食品;罚款350元,上缴国库

0.0035

0.035

0

0.035

过期味全过期饮品7瓶




食品


5

监督检查

锡新市监处罚【2021】05第44号

新吴区鸿山彤漆烟酒店(柒振平)

柒振平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37号

鸿山分局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面包

2021.8.26

2021.9.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300元,上缴国库

0.00045

0.03

0

0.03




食品


6

监督检查

锡新市监处罚(2021)06第026号

新吴区大光头农贸生鲜超市

刘杰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南湖园路新湖北街交叉口

新安

经销不合格上海青

2021/8/25

2021/9/9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元;3、罚款300元。罚没合计306元,上缴国库。

0.003

0.0306

0.0006

0.03






食品


7

投诉举报

锡新市监处罚(2021)06第027号

深圳市丰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单新宁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华友三路8号

新安

经营超过食品保质期的食品

2021/8/24

2021/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警告;2、没收“芝士岩切面包”一袋,没收“脆司令香脆面”一袋,没收“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两桶;3、没收违法所得4.79元;4、罚款30000元。罚没合计30004.79元,上缴国库。

0.002115

3.000479

0.000479

3






食品


8

检查

锡新市监处罚〔2021〕04第043号

无锡洁润食品有限公司

蔡昌军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新都路12号

梅村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洁润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食品生产安全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该公司检验室不具备检验能力。2、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2021.6.3

202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食品

9

投诉举报

锡新市监处罚〔2021〕 01第049号

新吴区超娃小吃店

唐超

新吴区硕放南星路343号

空港分局

未经许可制售冷食

2021/3/19

2021/0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罚款2000元


0.2


0.2






食品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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