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合肥市瑶海区福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2021-10-25 17:15: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合瑶市监稽处字〔2021〕67号),涉及合肥市瑶海区福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合肥市瑶海区福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1〕67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福华医疗美容门诊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L17272478B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福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涉嫌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55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

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1盒“维生素C注射液”和2盒“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

2、罚款4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青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帮助企业 ...

  • 四川省华蓥市加快实施校园食品安全“ ...

  • 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 ...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从优化营商环境 ...

  • 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全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