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8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襄市监处罚〔2021〕167号)。涉及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案件名称 | 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祁万梅)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市监处罚〔2021〕167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祁万梅)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602MA4B9YT35C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祁万梅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洗发露、沐浴露; 2、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